西安医学院档案接收移交工作制度
西医党政办发[2022]61号
一、档案室统一保管全校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等服务,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移交时间
(一)综合文件:六月底前归档;
(二)教学类:十二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类: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四)基建类: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仪器设备类:在完成验收后六个月内归档;
(六)财会类:档案生成单位保管二年后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七)其他(专题、会议、大型活动等):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归档。
三、凡由档案室接收保管的档案,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归档材料纸质、电子版同步归档;
(二)归档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编目清晰;
(三)每份归档材料按排列顺序,逐页编制页码;
(四)填写、提交备考表;
(五)非OA系统的归档材料,按照《档案数据导入模版》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导入档案管理系统立卷录入库;
(六)经清点核对无误后,打印文件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