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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

西安医学院档案安全保密规定

时间:2021-12-15 09:08:11  作者:  点击:

一、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自觉执行保密制度,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

二、 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复印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三、 档案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外出时认真整理和存放好查阅档案,关好门窗和水电。

四、 查阅密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时要严格控制范围,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保密档案材料概不外借。

五、 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接收、管理和借阅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借出档案应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

六、 如发现档案秘密泄露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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